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广东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陈科失信记录

陈科
身份证号码:4416251982****4114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科
性别: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4416251982****4114
执行法院:东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广东
案号:(2024)粤1625执1515号
发布日期:2024-10-25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陈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骆美兰返还借款本金6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88元(按简易程序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