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天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姬诚失信记录
姬
姬诚身份证号码:1201041978****5519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姬诚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201041978****5519
执行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省份:天津
案号:(2024)津0104执4325号
发布日期:2024-11-20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姬诚偿还原告孙克、范维婷借款本金95000元,并向原告孙克、范维婷支付以9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为标准计算的,自2022年12月1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孙克、范维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38元,由原告孙克、范维婷负担663元,被告姬诚负担2175元。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