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河北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刘建华失信记录

刘建华
身份证号码:1325301963****0010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刘建华
性别: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325301963****0010
执行法院: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河北
案号:(2024)冀0702执恢268号
发布日期:2024-10-28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张家口保得利酿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支行截至2021年6月22日的借款本息(含罚息)23878120.69元,之后的利息(含罚息)以本金20895913.9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二、被告刘建华对上述判项一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支行享有对被告张家口绿园食品有限公司涿变国用(2011)第296号及涿变国用(2011)第297号的土地使用权,编号为涿房权证涿鹿镇字第01000417号及涿房权证涿鹿镇字第01000418号的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四、驳回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1190.62元,依法减半收取计80595.3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