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河南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苏丹失信记录
苏
苏丹身份证号码:4101821991****0340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苏丹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4101821991****0340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河南
案号:(2024)豫0105执4550号
发布日期:2024-10-25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维持本院(2019)豫 0105 民初 3917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郑州凌之动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光路支行借款本金 200 万元及利息(含罚息及复利)403624.32 元(暂计至 2018 年 10 月 20 日,之后利息(含罚息及复利)按照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律师费 17100 元”;二、变更本院(2019)豫 0105民初 391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苏丹、张伟锋、郑州青山家具设计有限公司、康兰朝、河南鑫望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确定的郑州凌之动商贸有限公司应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凌之动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追偿”为“苏丹、张伟锋、河南鑫望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原审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凌之动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追偿”;三、康政豪、杨风英在继承康兰朝遗产范围内对判决第一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康政豪、杨风英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凌之动商贸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光路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13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审案件受理费 26616 元,减半收取计 13083 元,保全费 5000元,由郑州凌之动商贸有限公司、苏丹、张伟锋、河南鑫望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康政豪、杨风英在继承康兰朝遗产范围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