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广东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李建新失信记录
李
李建新身份证号码:4303811984****7117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李建新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4303811984****7117
执行法院:揭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广东
案号:(2024)粤5222执589号
发布日期:2024-11-18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蔡万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黄志唯借款32.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32.2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27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65%计付);二、驳回原告黄志唯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68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961元,合计1464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蔡万宝负担8300元,原告黄志唯负担6344元。原告黄志唯可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诉讼费用8300元,被告蔡万宝负担的诉讼费用8300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