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河北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刘永红失信记录

刘永红
身份证号码:1310021981****3622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刘永红
性别: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310021981****3622
执行法院: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河北
案号:(2024)冀1003执2793号
发布日期:2024-10-28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三被告霸州市昭和机械有限公司、罗向昭、刘永红认可尚欠原告廊坊市巨冶刚钢材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35330.48元;被告霸州市昭和机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前还款2万元,2023年12月30日前还款3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还款3万元,2024年12月30日前还款3万元,共计11万元;2025年-2027年3年期间分六次给付剩余的欠款共计225330.48元,于每年的6月30日前还款4万元,每年的12月30日前还款4万元,最后一期还款数额为25330.48元。 二、三被告如有一期未按约定还款,原告有权追偿应给付的逾期利息,利息以335330.48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 三、被告罗向昭、刘永红对上述欠款本金及未按约定给付本金应承担的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164.97元,由被告霸州市昭和机械有限公司、罗向昭、刘永红共同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