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辽宁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于洪卫失信记录
于
于洪卫身份证号码:1523261980****1739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于洪卫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523261980****1739
执行法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辽宁
案号:(2024)辽0191执1079号
发布日期:2024-09-29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于洪卫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3272.12元,利息576.40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85.41元,共计4033.93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二、于洪卫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信用卡逾期还款利息及违约金(利息以3272.12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已预交,由于洪卫负担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预交案件受理费50元应予退还。公告费(以票据为准),由于洪卫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