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甘肃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刘增国失信记录

刘增国
身份证号码:3302261965****2554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刘增国
性别: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3302261965****2554
执行法院: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甘肃
案号:(2024)甘0271执恢785号
发布日期:2024-10-22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张再芳、刘增国偿还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20000元及截至2023年8月11日的利息9692.01元,并承担逾期利息(以32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12日按照年利率10.14%计算至贷款全部清偿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二、张再芳、刘增国支付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三、赵永英、金仁威、金美华、石永法对判决第一、二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赵永英、金仁威、金美华、石永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对自行承担的部分向债务人张再芳、刘增国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46元,由张再芳、刘增国、赵永英、金仁威、金美华、石永法共同负担。公告费400元,由金美华、石永法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