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江苏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王晗失信记录

王晗
身份证号码:3201222000****4410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王晗
性别: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3201222000****4410
执行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江苏
案号:(2020)苏0111执423号
发布日期:2020-08-12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杨苏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邱玉超借款11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1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0月1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时止);被告王晗对被告杨苏伟上述给付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被告杨苏伟、王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500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账号:4301011329100245018。开户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丹凤街19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