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黑龙江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王振江失信记录
王
王振江身份证号码:2301211951****0818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王振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2301211951****0818
执行法院: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黑龙江
案号:(2024)黑0111执921号
发布日期:2024-08-30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王振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明亮借款本金33 800元及利息21 479.06元(截止至2023年6月8日,扣除已给付的利息24 910元),本息合计55 279.06元;自2023年6月9日起的利息,以尚欠本金33 800元为基数,按照起诉之日即2024年4月7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四倍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李明亮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9元,由被告王振江负担591元,由原告李明亮负担35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