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信用失信名单查询辽宁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姜文龙失信记录

姜文龙
身份证号码:1521221982****2410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姜文龙
性别: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521221982****2410
执行法院: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辽宁
案号:(2024)辽0214执547号
发布日期:2024-06-24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第4页/共6页一、被告姜文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李建勋人身损害经济损失5733.84元;二、驳回原告李建勋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计3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建勋负担17元、被告姜文龙负担19元。被告姜文龙负担的诉讼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向本院或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予以信用惩戒、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